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6 浏览次数: 1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报送

(一)无ISIS系统登陆用户请将姓名、邮箱(务必填写正确)和职称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科,科研处将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将发至个人邮箱。

(二)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PDF版本申请书。请科研秘书将学院的纸质申请书一份及申报清单一份报送科研处科学技术科。

(三)待科研处审核反馈后,再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和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申请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科学技术科,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科研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8311800(京时)。

人:帕尔哈提联系电话:4112173

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isisn.nsfc.gov.cn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pdf 

 附件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xls

科研处

20171225